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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工同酬,在政府机关的派遣人员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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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  Admin 周一 十二月 31, 2007 12:33 am

转帖:http://www.cnxyls.cn/show_hdr.php?xname=EBR2301&dname=3RKL601&xpos=70&cname=RDKL601



同工同酬:根据劳办发(1994)289号《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》的解释,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,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,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。同工同酬是我国劳动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工资分配制度。同样的工作量应该获得同样的报酬,是对同工同酬的解释。换句话说,同工同酬的“工”指工作量而不是指其他。



然而,现在信用社确不是这样理解,把“工”理解成劳动者的身份。这样的身份包括临时工与正式工两种。信用社的这种解释是在工资分配制度上以工人身份定工资,正式工一个价,临时工一个价,这就造成了同工不同酬的歧视性身份现象,而且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
往往劳务派遣人员是心态最失衡的社会群体,很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量是最大,许多还从事高危工作。在同样的一个工作环境中,比周围人更努力、付出更多,收入却天差地别。大大扭曲了他们人生观,价值观,增加了他们愁恨心里。每个人只要站在他们的位置,置身处地就能深切体会到这种心理失衡差。共同的创造的劳动财富,却聚集在个别人或小集体手里。在这里也不得不提到一项我国的基本国策“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”,这一部分人理解为有能力的人。而在一个企业里的一部分先“富”起来的不应该是剥削其他员工劳动果实而富起来。这种剥削不但不能先富带动后富,更是对和谐的用工关系存在着巨大威胁。而劳务派遣制度的不完善就给了这种剥削合法的借口。

特别在这两年劳务派遣飞速推广,从《劳动合同法》初审时的个别现象,到《就业促进法》面向社会征集提案时成为广大群众反映最多、意见最大的问题,这仅仅用了两年时间。对劳务派遣不进行有效规范这对整个社会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。单从金融系统来说,目前银行营业厅基本上所有员工都是劳务派遣人员,他们一但有效组织起来实行罢工,将面临着银行不能正常运营。

而劳务派遣最大的弊端;同工不同酬,信用社应该意识到在世界劳动法早在50多年前就明确提出的同工同酬,这也是人权的一部分。况且对于跨出校门进入社会的大学生们,更看重人权。目前劳务派遣人员和正式员工之间的收入相差实在过大,也是激化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










PS:



目前,深圳人事编制严重不足,为了解决要做事的人,又不占用编制,所以衍生了人才派遣。



当然,人才派遣存在各行各业,在此仅仅谈谈被派遣往政府机关的这群边缘群体。



大量的外派形式的在政府机关里面工作的大学生群体,他们被劳务派遣公司卡死了工资,干过几十年还是这么多工资,根本没有晋升的机会。并且上面文章也提到了,他们干着繁重的活。



目前就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,这些群体暂时在政府机关里面工作栖身以养活自己。



曾听到不止一次这种话,来自派往单位的很多人都说:你不做,大把人回做。



对,是这样的。但是给人的感觉就是政府有钱,专门请廉价大学生来干活,养着那些不做事情的公务员。



在这里并不是说所有的公务员都不做实事的,他们中也有牛玉儒,他们中也有焦裕禄,这里只是涉及部分,望公务员朋友能够谅解。可以毫不夸张的说,至少有一半公务员是不做事情,混日子的。



同工同酬啊~~~



深圳公务员每月基本接近一万元工资,而这些外派人员呢?平均只有1500左右。交通协管员更是辛苦!!!



希望政府能够重视这部分真正做事情的人群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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